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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动态

2012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工作要点

2012年省人社厅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促进人才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主线,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为抓手,加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突出抓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人才公共服务平台,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为服务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广泛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推进重大人才工程实施

1、全面推进三项重大人才工程。在2011年开展有关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湖北省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和“金蓝领”开发工程两项人才工程实施。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启动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2、健全落实重大人才工程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我厅负责的三项人才工程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责任,完善工程实施方案,确定工程重点、时间进度表和阶段性目标。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验收评估。

二、加大重点人才政策突破力度,不断完善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

3、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工作。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标准与人才激励相衔接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设置一批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用于引进各类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出台《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

4、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开展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畅通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渠道。继续开展特殊评审工作,不断完善特殊评审工作机制。组织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职称改革的意见(试行)》,组织修订实行职称制度的所有专业技术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评价标准,出台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等15个专业新的申报条件和标准。建立高评委会及评委专家定期考核机制,研究拟定《湖北省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则》。进一步完善考试安全责任体系,不断提高人事考试工作质量,确保人事考试安全。加快推进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人事考试公共服务平台。

5、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并完成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兑现,及时调整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健全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向关键岗位、优秀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专家及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倾斜,突出导向性。健全完善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逐步解决“同城不同待遇”问题。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标准,积极争取艰苦边远地区调类、扩面工作。进一步探索扩大“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再就业的有效途径,加强服务期间能力素质培训,健全激励机制。研究探索对重点企业、产业领域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措施和办法。

三、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大力抓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6、全面启动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依托有关单位和高校、科研院所施教机构,开展大规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全年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3万名。结合实施“湖北省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分类别、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培训一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华中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试点。加强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举办10期左右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探索拓展境外培训。

7、大力加强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培养。按照国家人社部的要求,认真做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研究完善加强“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工程”人选选拔培养的措施和办法,将“工程”人选纳入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范围,分类开展专业技术培训。继续实施企业研发人才培养计划、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奉献岗位计划,将上述三类计划人选纳入“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完善人选项目资助、跟踪培训等培养措施。

8、认真做好各类专家选拔培养工作。认真组织好国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专家选拔工作。完善专家评委数据库,改进评选办法,规范评审程序,进一步完善专家选拔管理制度,推进专家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作用工作。

9、大力推进博士后事业快速发展。积极做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力争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左右。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产业基地,全省新建8个左右博士后产业基地。加强湖北省人文社科鄂州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探索在全省甲等医院开展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博士后工作体制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湖北省博士后管理体制的意见》和《湖北省博士后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博士后公寓建设与管理。

10、不断提升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水平。继续举办好“华创会”人才专场活动,组团参加广州“留交会”,积极组织境内外引才活动,引进一批我省重点行业和领域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引才载体建设。积极组织留学回国人员,申报2012年度国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海外赤子服务行动计划和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推进“海外人才引进服务窗口”建设,建立省直相关部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在华人华侨留学人才集中的国家建立引进海外人才工作站或联络处,探索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预测、申报制度和需求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

四、加大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1、加强职业培训制度建设。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加快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推动技工院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引导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和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12、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办法。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在技能人才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企业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激励与业绩、待遇相衔接,大力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2012年重点推行专家考评、业内认可、政府发证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在社会通用工种从业人员多的酒店烹饪、家政服务等行业进行试点。研究探讨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

13、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格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机制,突出抓好职业技能鉴定的资格审核关、考试保密关、专家评审关,确保我省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公信度。推进技能鉴定规范化建设,实行鉴定全过程痕迹化管理、鉴定工作流程标准化管理、阅卷评分集中化管理、题库建设科学化管理和质量投诉举报自动化管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工作,重点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特别是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年检和规范管理工作。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评审办法。

14、启动实施紧缺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统筹实施紧缺技能人才培训工程、职业培训能力建设工程等“5大工程”,大力推进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等“10大项目”,进一步健全紧缺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15、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组织开展百校千企技能人才对接活动,举办校企合作现场会。召开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四位一体”(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就业指导、技能鉴定)办学模式研讨会,现场观摩学习,交流经验,加强技工院校教学改革与管理,有力推动技能人才培养。

16、加强技能人才选拔表彰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管理。组织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人选和2012年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推荐申报工作。开展湖北省技能大师和湖北省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的评选表彰活动。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湖北省农村实用人才的选拔工作。组织参加全国、统筹规划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

五、以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17、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我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考官管理办法》、《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行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等公务员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公务员录用面试规程》,研究《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暂行办法》。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部署,开展税务、工商、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

18、不断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确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建设,推进管理机制创新。指导、督促省直机关完善能力席位书,整体推进市、县能力席位标准建设。继续完善进入机制,坚持“凡进必考”,大力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推进考录规范化建设。改进任用机制,积极推进竞争性选用方式,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和公开遴选,提升选用准确率和公信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平时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发挥奖惩制度对公务员日常行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19、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培训。深入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落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要求,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落实《“十二五”湖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大力开展“四类”培训,切实抓好重点示范培训项目,拓展对外交流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基地、教材、师资、培训管理者队伍等基础建设。依据能力席位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能力提升培训。认真研究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问题。

六、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积极做好各类人才就业服务工作

20、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就业促进条例,以贯彻落实新的《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契机,加强就业培训管理,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推动就业政策落实到位,大力推进各类人才就业创业。

21、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推进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继续推进“三支一扶”计划,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重点引导到社会服务、农技推广等岗位。推进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举行“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系列活动,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强就业失业登记,建立和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

22、积极做好引进海外人才来鄂创业服务工作。探索将来鄂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纳入全省创业支持计划,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大力支持各类引进海外人才创业发展。

23、加强人才就业公共服务。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整合工作,推进人才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继续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等5个全国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完善就业信息监测制度,适时启动就业信息监测统计分析。按照全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要求部署,指导武汉、宜昌、黄冈等第二批试点地区做好联网工作。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全省、连接全国的招聘信息服务网络。

七、积极引导高层次人才向经济一线集聚,加速推进人才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24、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基层行动。以国家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为契机,启动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组织50名左右专家人选,以专家服务团、科研项目对接合作等形式到基层市县和经济一线开展服务活动。

25、深入实施“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岗位计划”。举行博士后科研项目对接洽谈活动,新设立个30个左右博士后创新岗位。进一步完善创新岗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产业基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长效工作机制,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促进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能力提升和科研成果的转化。

26、继续实施湖北省自主创新“双百计划”。在省委组织部统筹下,推进“双百计划”实施,新设立一批自主创新岗位和自主创新团队,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服务与管理,引导一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八、切实加强基础建设,着力构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27、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市场人才招聘、人事代理、人才评价等服务功能,不断改进服务流程、服务手段和服务质量,推进人才市场向品牌服务和特色服务发展,提升市场服务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积极开发具有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产品,重点研究和开发社会化培训、猎头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职业生涯设计、人才业绩档案等服务。大力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

28、加快建设人才工作信息化服务平台。在全国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本地化开发,探索建设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重点建立留学回国人员信息库、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技能人才信息库和职称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

29、加强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和规划预测。加强各类人才的调查统计和需求预测,颁布实施《湖北省中长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2012-2020年)》和《湖北省“十二五”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九、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

30、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决策制度、通报反馈制度、考核检查制度,加强厅各人才工作职能处室、单位的协调配合,促进人才工作资源的有机整合,形成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

31、强化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全省人社系统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工作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范围,实行定期考核。

32、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采取工作调研、举办培训班、组织学习考察等形式,加强全省人社系统以及厅人才工作职能处室人才工作者能力培训,提高人才工作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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